上海进口清关公司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业界动态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5号(关于经香港输往内地葡萄酒全面实施通关征税便利措施的公告 )公告
上海进口清关公司转自中国海关总署网: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5号(关于经香港输往内地葡萄酒全面实施通关征税便利措施的公告 )公告〔2017〕55 号 
 
为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建设亚洲葡萄酒贸易及集散中心的目标,根据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于2010年签订合作安排,为经香港输往内地的葡萄酒提供通关征税便利措施(以下简称便利措施)。便利措施已陆续在深圳、广州、北京、上海和天津等5个口岸实施。为进一步发挥便利措施作用,提升通关效率,同时配合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经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协商,决定在全国海关范围内全面实施便利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11月9日起,便利措施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国海关所有口岸。
 
二、经香港输往内地葡萄酒货物的数据及资料,已由香港备案葡萄酒出口商通过《经香港输往内地葡萄酒通关征税便利措施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备案,并经香港海关审核备案的,可以享受内地海关给予的通关征税便利措施。内地进口商在申报进口相关葡萄酒货物时,应在进口报关单“备注栏”填报“便利措施备案编号”。
 
特此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vanghang-518.com/te_news_industry/2017-11-29/5571.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