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旧机电设备进口应该注意哪些要点
来源: 作者:上海进口清关公司 发布时间:2018-08-18 11:01 浏览量:125
2018旧机电设备进口应该注意哪些要点?
2013年以后旧机电产品的进口量逐年增大。目前,每年进口量接近8万批,货值约60亿美元,种类包括机械设备、电子电器、仪器仪表等,涉及电子工业、食品加工、金属切削等各个行业。旧机电产品的适量进口,作为我国部分产业发展过程中的有益补充,能弥补国内相关技术和设备的空白,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商检法实施条例》)明确指出,“国家允许进口的旧机电产品到货后,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实施检验”。《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即为旧机电产品,需要在进口时按照旧机电进行申报。
1.已经使用(不含使用前测试、调试的设备),仍具备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价值的;
2.未经使用,但是超过质量保证期(非保修期)的;
3.未经使用,但是存放时间过长,部件产生明显有形损耗的;
4.新旧部件混装的;
5.经过翻新的。
按照《商检法实施条例》要求,“对价值较高,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的高风险进口旧机电产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装运前检验,进口时,收货人应当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或者检验机构出具的装运前检验证书。”
装运前检验是指进口旧机电产品在使用地/启运港装运之前,由有资质的装运前检验机构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要求进行初步评价的过程,是进口旧机电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程序中非常重要和敏感的环节,也是阻止不符合我国要求的旧机电产品输入的有效手段之一。
需实施装运前检验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由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并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上公布。主要为涉及人身健康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的旧机电设备和国家特殊需要的旧机电产品,目的是为了确保旧机电产品安全、卫生、环保要求能够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未实施装运前检验擅自进口的,检验检疫机构将按照《商检法实施条例》规定通知海关作退运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将予以处罚。
口岸查验是指旧机电产品运抵中国,由货物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依据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相关要求,对其涉及的数量、标签及是否携带土壤、有害生物、有害杂质等进行核查、验证的过程。目的地管理,也称到货地或最终使用地管理,是进口旧机电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中最重要的环节,指旧机电产品入境后,由检验检疫机构依据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对其涉及的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项目进行合格评定活动的过程。也包括对与旧机电产品有关的检验机构、收用货人、经营单位实施管理的过程。目的地检验的结果是判定进口旧机电产品在正式投入使用前运行状态下是否合格或者是否准予销售的最终依据。
此外,在进口旧机电产品过程中,有些特殊要求须引起收用货单位注意,属地报检不可忘记,虽然现在海关和商检合并了,但是还有专人负责属地查验的事宜,所以切勿忘记,不然会遭受出发。不过现在经过几次变更改革,目前属地报检不像之前那么麻烦,现在都是网上流转资料,您只需要联系海关安排接待工作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