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增值税已经降低为0.13
来源: 作者:上海进口清关公司 发布时间:2019-04-04 12:36 浏览量:66
根据之前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3月22日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简称《公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调整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此政策已经从4月1日开始实施。
自今年4月1日起,海关将全面实行新的进口货物增值税税率,进口货物原适用16%、10%增值税税率的,分别下调至13%、9%。这是继2018年5月1日我国下调增值税后,再次下调增值税,企业和消费者都将享受到减税带来的“实惠”。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主要包括“开好票”“报好税”“算好账”“服务好”“完善好”等攻坚战。其中,“开好票”是各项措施落地生效的重要前提。4月1日,全国各地增值税降率后首日开票平稳顺利。
各地税务部门将深化增值税改革摆在减税降费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提前做了大量准备工作,确保打好“4月1日开好票”首场战役。改革实施首日,各地办税服务厅秩序井然,电子税务局申报和开票情况良好,减税降费新政全面平稳落地。
目前根据海关预计4月1日政策实行后,今年将为企业减少约32亿元的进口增值税,有效降低企业税负和资金压力,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按照现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购买商品,在个人购买限值以内关税税率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此次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增值税率同步下调,将进一步减轻消费者税负。
上海进口清关公司提醒广大进出口企业:按现行规定,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为保证广大进出口企业利益,凡提前申报进口的,如货物在4月1日或之后到港,适用新的增值税税率。